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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業者怎麼管?

已更新:2019年1月2日



只護狗?

《動物保護法》將「寵物」定義為:「指犬、貓及其他供玩賞、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。」 而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》在106年10月16日才因國人飼養貓隻日益增加,將原先特定寵物種類只包含犬隻的法條進行修改,增列貓於其中。在規範寵物類別方面,犬隻為多數受法條保障之動物類別,但被販售於寵物店的其他動物難道就不該被保障?在法條部分應修正為「本辦法適用之寵物種類為營業場所內之待販售寵物」以符合母法精神以及法案名稱精神。


表揚、輔導並行

全面禁止動物繁殖與銷售舊市場發展而言是不可能的,因為寵物銷售是動物整體產業重要的一環,因此在管理層面更該受到重視,有效的管理就出自於法源,優良合法的寵物業者被保障之外,也能在每年評鑑中獲得表揚、補助;非法的寵物業者除了開罰之外,也須接受輔導改善,雙向的措施可以讓合法寵物業者更加努力,並且讓非法繁殖者接受糾舉制裁以及導正。


建立價值而非價錢

當法源形成保障與約束後,合法業者避開了私人大量繁殖的惡性競爭,從晶片管理到對購買者進行養寵物知識的建立,民眾將可購買到健康有保障的寵物。繁殖場近親繁殖的問題, 立法院據以修正動保法時,要求農委會必需輔導寵物相關產業,推動「犬貓血統登錄及遺傳疾病篩檢制度」。而「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」中也規定,未離乳、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其健康情形不佳、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、檢出應篩檢之先天或遺傳性疾病犬隻,均不得買賣。動物的生命價值不該由寵物市場上買賣數字來界定,更不該出現為了繁殖數量而不道德繁殖的情況發生

,世界動物衛生組織(OIE)針對狗口源頭管理控制,不外強調三個面向—嚴格的寵物繁殖買賣業管理、鼓勵家犬絕育、強化飼主責任,政府除了管制業者,也應該對飼主進行責任宣導, 進而減少棄養問題。

繁殖場未來趨勢:走向精緻化

八斗柴堡業者表示,比起養多種品種且大量犬隻,寧願養單一品種犬,並且調整生產數量,這樣的繁殖模式從上游生產到下游販賣過程中,較不會造成過量以及品質不穩的問題。越來越多繁殖場走向精緻化,希望提升寵物的品質,重視飼主購買後因為寵愛與照顧牠們而帶來的附加價值,例如:寵物周邊商品更多樣性、更精緻的飼料與環境、多元的美容服務、寵物寄宿旅館、小型動物醫療需求等等多元價值的出現,讓整體行業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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